PAIPAC · 盗读记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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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 我的日常脑洞合集
PAIPAC#40001

平日脑子里经常灵光乍现,忽然冒出一个奇奇怪怪的想法,不严肃,但又有点意思。若有一个专门记录的地方,或许人还有真兴致随手记下来——本文便是。本文按时间顺序逆序,记录了笔者偶有的各种奇奇怪怪的小想法小念头。

日常开脑洞,见笑大方。喃喃自忖,草草几行;读者莫怪,乱言荒唐。

2022

人们为爱情附加必然性的潜台词是不是想人为增添不可替代性? 0920

常见的社会恋爱观念总喜欢鼓吹爱情“必然性”的一面,无论相遇多么意外、起因多么偶然,都要扯上点“命中注定”。如果这种爱情必然论不单纯是对感情强烈程度的表达主义式的强调,而真的可以从字面意义去理解的话,人们习惯强行为本来偶然的爱情附加必然性,是不是实际上是想要为其增添某种不可替代的外观?——不仅对方不可替代,处在一段必然关系中的自己也是不可轻易替代的。必然性不光是对伴侣的爱慕赞美,还是对自己的无形鼓吹,亦或是掩饰怕失去对方的不安全感的自我欺骗。给爱情关系套上“必然”的固定性包装,跟用明文的法律形式确立婚姻这种人身—财产绑定关系,非常相似,是谁启发了谁?

偶然地生,偶然地死,偶然地过活,偶然地存在,偶然地相爱,到底有什么不可接受的呢?为什么古往今来,总有人不愿在这些方面接受这种纯偶然的景观?偶然到底有哪一点使人不满意呢?

把爱和好联系起来是现代性对私生活的入侵吗?0724

考虑影视作品和现实生活中常见的把爱一个人跟这个人某个地方好联系起来的做法(比如情侣互诉/展示爱意,婚礼誓词),这是个好做法吗?它真的有它看起来的那么天然正义吗?

问A爱不爱一个人,常常跟着问A为什么爱这个人,而“为什么爱这个人”又似乎被默认为“这个人有什么好”的同义句。婚礼誓词带有向宾客表演的性质,因此这部分实质上相当于将伴侣的优点公开罗列。而且这似乎已经不是简单的表演需要,而已经成为了相当普遍的“恋爱心理”,热恋中的情侣也常常把“你喜欢我什么”“你觉得我哪点好”当成真心的、重要的、关乎感之维系的问题;相映成趣的是,“他到底哪里好了?” “真不懂你看上她什么” 则是人们调侃或质问感情关系一种常用的表达方式。似乎,爱和好是天然联系在一起的,爱一个东西,蕴涵认为这个东西(起码有一点)好;而实际的恋爱关系里,仅有“好”的性质还不够,还得有程度,得是“最好”。好比结婚,对方如果不是最美、最优秀,就得是最温柔、最了解我、最诚实、最体贴等等,反正非得给找出一个方面的最好来。

这不是有些荒谬吗?因为这蕴含的潜台词是,一个人若方方面面都不是最好,就不值得被爱。就连在我们的语言习惯里,说一个人“方方面面都不是最好”,就已经带上了相当强的否定意味,人得说“方方面面都不是最好,但我爱他”,得用转折语气。仔细想想,实际爱意萌生的时候,对方是不是最好、哪个方面最好的判断好像从来不属于考虑内容,爱一个人,可以有而且似乎确实有除了他最好以外的别的原因。(但人们为什么不愿接受这一点呢?为什么轻易接受了最好所以才爱的逻辑呢?)

一个或许能拿来类比的问题是,“爸爸妈妈哪个更好” “你最爱哪一个”。借助这个关于父母之爱的问题或许能透视上面关于情侣之爱的问题的现代性。用爸爸妈妈有一个更好来推出更爱那一个的逻辑,一定不是天然的产物,而有着显明的当代的社会历史性,因为古代的家庭组织方式是不容这种问题产生的,女性绝对附属于男性使得母亲和父亲根本不能并论,不是能摆在同一层面、人会加以比较和优选的两个东西。这种问题,一定得到了依附关系消灭,母亲获得独立的、至少身份地位上能与父亲平等的条件之后,才会是一个有意义的问题,才可能成为一种在社会中普遍流行的问法。类似地,对象某个方面的好或最好推出爱对象的逻辑,也一定得到了恋爱自由、伴侣关系可以自主确立的现代条件下,才会是一个有意义的问题;在恋爱与亲密关系由家长规定的前现代生活里,对方好不好、什么方面最好是没有意义的,就算问出来、说出来,也只能被理解为对无法改变的给定现状的自我安慰,而不是真的觉得二人的关系跟对方的好有什么联系。

若这种透视有道理,那么反过来是不是可以说,在某种程度上,“爸爸妈妈哪个更好” 是 “你觉得我哪点好” 的一种预演?人们不觉得把爱和好挂钩有问题,不能立刻读出这种爱情心理蕴含的荒谬的潜台词,大概是因为这种心理早在童年时就被埋下,成为一种无意识,成为人的生活意识形态。

手性、脚性,右利手的成因、概念隐喻. 0512

既然有手性,是不是也有脚性?
右撇子是否也拿右脚主力?
哪边手脚得劲,是外生还是天性?
初生的婴儿几时变成右利?
右利绝对主导,是大脑还是基因?
动物植物是否也生长这样,对称中的不对称性?(如果是因为基因的话)
也许潜藏于大脑,基本的认知机制?(如果是因为大脑高级心智的话)
若真如此根本,当有概念隐喻。
“right”呼应“相左”,跨越语言的证据!
用送花来示爱,因为花朵是生殖器;
戒指手镯项链,古代奴隶的标记;
“新雪”和贞洁,“开垦处女地”;
植物性失眠的一夜,我跟时间解了约定。

“人生的意义”为什么是个怪问题?0324

“人生的意义是什么” 是中学写作文、网络交流、泛哲学讨论极常见的一个问题。这个问题有很多种回答,有的能给出单一确定的答案,比如在于追求自我理想、在于奉献社会等等,有的则反推其前提,认为人生没有意义(自然也就谈不上意义是什么),或者人生的意义只有旁观者清等等。这些年网上流行一种很庸俗的“心灵鸡汤”式的回答,说人生本没有意义,需要人自己去创造意义,听来令人发笑。这个回答是不能让人满意的,都说不清意义是什么,谈何创造?如果不知道意义是什么就能创造意义的话,那意义这个东西就全然成了人随意的主观认定,相当于说人生的意义想让它是什么它就是什么,这哪里是能令人信服的回答呢?如果事情就这样简单,这个问题怎么会反复困扰人们呢?

一个看似简单的问题,翻来覆去找不出好的回答,就让人不禁疑惑,是不是问题本身出了问题?这正是笔者的立场。通过下面的分析,笔者试图说明,“人生的意义是什么”这个问题是个怪问题、假问题,人生是不能有意义可言的,二者的这种不兼容是这个问题怪的根源,是其难以回答的根本原因。

首先,基本的分析直觉告诉我们,追溯前提是破解问题的良方。“人生的意义是什么”很难回答,就追溯其前提——人生有没有意义。如果有,才能继续问“人生的意义是什么”;如果没有,那这个问题我们自然也就无需关心了。然而,“人生有没有意义”这个问题似乎也很难回答,因为我们常常就是用存在消去、用举例的方式回答“是什么”这类问题。要知道人生有没有意义,若能直接举出一个意义来,那这个问题自然就有了肯定的答复——但这样就又绕回了原点;如果不能,那再从别的角度考虑。这个前提性追溯显然不能为我们提供太多帮助。

然后,考虑休谟叉出的应然与实然的二分。应然问题与实然问题是彼此独立的两类问题,但这种关联不失为一种思维发散的角度,没准儿对应然的分析能给我们带来解决实然问题的灵感。于是,我们从“人生有没有意义”转而考虑“人生应不应当有意义”。

进一步,“应当”是应然分析里偏强的一种立场,回答应不应当,意味着就所评判的事物给出一套价值标准,依据此标准对其做价值评估、评判。可是,人生去哪里找标准呢?为此,只能退一步,退到较弱的一类立场上,考虑“人生需不需要有意义”。这个问题似乎一下子就好回答多了,并且正方反方都能给出不失道理的看法。但朴素的分析直觉又提醒我们,不要为问题好回答的表象所蒙蔽,要充分警惕其前提——在回答“人生需不需要有意义”之前,应该先考虑“人生能不能有意义”;只有先确定人生可以有意义,才能再谈需不需要、应不应当的问题。那么,人生能不能有意义呢?

问到这里,令人困惑的迷雾忽然消散了。我们第一反应大概会是“当然能啊”,但答案一出口,我们马上就意识到了不对劲——似乎,我们对什么东西可以“有意义”是从不加以考察的,常常默认任何东西都能有意义。现在面对这个问题的直接逼问,我们反而忽然醒悟了一些,难道真的什么东西都能有意义吗?自然地就要追问,我们凭什么确定一个东西可不可以有意义呢?

问题说到这里就愈发明白起来了,“有意义”到底是什么意义?凭什么来确定?平时说一个东西有没有意义,无外乎两种情况:一,是否传达意思、表达思想,比如说某个词语有意义;二,是否有某种好处或重要性,比如说结婚戒指对夫妻很有意义。讨论人生有没有意义,显然旨在讨论第二种情况,也即讨论人生有没有好处或重要性——

“人生有没有好处或重要性”,怪问题的怪异之处终于直白地暴露在我们面前了!好处也好,重要性也罢,难道是能在人生之外谈的吗?我们平常说一个东西有好处或者有重要性,是必须依赖其反面来认识的。说 A重不重要,只有在确定讨论范围、认识并掌握非A事物的情况下才能说得通。举例来说,结婚戒指对于夫妻有没有重要性,可以是相对于婚姻生活中的其他物件来说的,也可以是相对于在婚姻以外的物件来说的,如果婚姻中没有非婚戒以外的东西或者生活中没有除婚姻以外的东西(当然这是很不实际的假设)那就根本谈不上婚戒重不重要;拥有婚戒的人必须还拥有其他东西,这样婚戒才可能具备重要性、才可能有意义。那么类比地想,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人生,但人能拥有“人生以外”的东西吗?人生有以外吗?我们说人生,不就是在说一个至大的整体,不就是指一个人物质的或精神的生活、经历、感受、思想的全部吗?人怎么可能拥有人生以外的东西呢?进而,没有以外可言的人生怎么可能谈得上有没有重要性呢?我们评定各种事物的重要性,无论是依托于什么标准,这标准不都在“人生之内”吗?要求人回答人生有没有重要性、意义,实质上相当于要求人用人生之外的东西来认识和评定人生,因而也就是用矛盾的、不可能的要求来要求人(因为人生就是指人所拥有的一切东西,人生无“外”可言)。怪不得我们觉得这个问题不好回答、奇怪啊!

这个误区让我们想起赖尔的“范畴谬误”。“意义”是和具体事物相对应的范畴,如果错用在与之不匹配的“人生”范畴上,就会造出这种稀奇古怪的问题。这就像领一个人到北京大学参观,带他看了未名湖、博雅塔、理教、农园等等,最后他说“谢谢你带我参观这么多地方,但你还没告诉我,北京大学到底在哪”。这个笑话般的例子生动地说明了赖尔“范畴谬误”说的核心思想——参观校园,实际上是参观校园内各种具体的设施、建筑、场所,而不是参观“校园”这么个东西;校园当然存在,但它不是以各种具体设施存在的方式存在的,也不能用认识各种具体设施的方法去认识校园,否则就相当于闹了“哪个是校园”的笑话。同样的,“人生的意义”也是如此,我们太习惯于用为人生中的各种事物、经历、感受赋予意义的手段来认识它们,问习惯了“学习的意义”、“结婚的意义”、“安全的意义”,以至于我们最后无意识地延申了这种设问习惯,问出了“人生的意义”,闹了笑话。人生的存在方式与认识方式,不同于人生中的事物、经历、感受,二者不是一个范畴,不是同一个层面的东西。

拿与“人生”相似的全括性概念作类比,能让我们把这个错误看得更清楚。问“人生的意义是什么”,就像问“世界的位置在哪里”一样,实际是错误的问题、伪问题,闹了范畴错误的笑话。位置是就某个事物之于某个参考系而言的,可“世界”是我们对一切存在物的总称,哪有位置可言呢?

至于我们为什么会接受“人生的意义”、“世界的位置”这种提法,为什么尽管它们是伪概念,我们却不像对待“桌子的善良”那样一下子反应过来其荒谬之处,除了语言习惯(维特根斯坦家族相似性的警醒言犹在耳,语法形式的统一不等于性质的统一!)之外,还可以考虑莱考夫的概念隐喻理论。在我们的认识中,复杂的、抽象的事物常常是被当成简单的、具体的事物加以理解的,把不是实物的东西“实物化”就是典例。比如“人生”本来是个全括性的大范围、大集合,在我们的思维和语言中,我们却要把它当成单个的物品来思考和谈论,比如“他的人生受到束缚”、“没人看到他的人生是如何发展的”。这解释了我们为什么会习惯于把不同范畴的东西(人生和人生中的经历)放在相同的条件下加以思考。这种隐喻性思维,或许也是“人生的意义”这个假问题上萦绕的迷雾中,很重要的一股。

为什么当代汉语说电子设备要说“打开”和“关闭”? 0304

这个问题放在语言比较的视角下就非常明显,很多人学英语的时候会误用“open”,打开灯、打开电视、打开阀门都顺着中文的习惯用了open。英语里这些东西打开都用别的词,为什么现代中文里都用“打开”呢?

翻译东西的时候遇到“话匣子”,一查才知道原来指的是留声机!光凭这个名字,一个不怎么了解现代科技、意外碰开了留声机不懂怎么关、一边瞎鼓捣一边调侃说“你这话匣子怎么不闭嘴”的旧时代人物形象瞬间浮现出来,简直太生动了。而且用“话匣子”来形容人一说开话就止不住,多形象,多损啊!

类似地,本地方言还有“洋戏匣子”的说法(指收音机或大喇叭)。这匣子敢情还能“升级”,原来是说话,现在还唱戏了!一样充满生趣。而且这种趣味还很有时代感,走出当代的常用语,才发现人们最初接触到这些物件时原来是这样看待、理解、构思它们的,进而才发觉我们为什么说电子设备要说“打开”和“关闭”——它们曾经都是盒子,是话匣子、洋戏匣子被遗忘的历史扩展,是变化着的语言共同体留下的某个无意识的前夜。

中文互联网“女拳”派发明的话语是否带有别义 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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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右图,一件趣事:一个喜欢做饭的男生把自己做菜的成果发在了朋友圈,配文 “我是普信男(呲牙笑脸)”;看到这条朋友圈的女生截图转发到了豆瓣,评价说 “他可能是有什么误会” 。

“普信男” 是近年中文互联网 “女拳” 派发明的标志性话语之一,按小鸡词典的记录,本来意思是 “长相普通但却很自信的男的”,随着使用范围扩大,含义也渐渐不止于外貌,泛化成了总体上 “普通但却自信”。这个话语一经发明就引起了巨大的争议。为什么?一个很明显的问题是,它很典型地暴露出了互联网 “女拳” 派的虚伪性——在女权/平权/平等的旗号下其实隐藏着精英主义底色。“普信” 成为贬损,潜台词是普通人不应该乃至不配自信,自信不是普通人应有的心理,而是强者专属。这种慕强情结,反倒是女权主义所反对的 “父权制” 的典型特征之一,“女拳”与传统的精英式权力结构在维护阶层分隔这一点上反倒不谋而合。

事实上,也有人很早就注意到了这种说法的危害,辩称 “普信” 说的不是普通且自信,而是普通但过度自信。但这种辩解是很难消弭争论的,自信便自信,什么叫 “过度自信” 呢?其潜台词,不还是有能力/有长处/厉害才能自信,一般人不能乃至不配吗?更何况,纯粹从用语角度考虑,“自大” “自负” 都是现成的选择,说 “自大男” “自负男” 究竟比 “普信男” 差在哪儿,以至于 “女拳” 派一下就热衷于后者呢?可能就是差在这个“普”字,差在这一点居高临下的精英主义的底味。

不过,这是 “女拳” 派独有的问题吗?有图评论区有人提到 “我也觉得普通且自信是美德”,让人一下子联想到社会主义革命建国之初的工农氛围,“普通人” 一词的贬损意味在那时达到过最小。但到现在看,人们心中慕强的症结还是没能被拔除,全世界的互联网用语都体现出这点——“硬汉”崇拜、肌肉崇拜、金钱崇拜等等,可能只有权力崇拜是被大程度打破了的。女拳派自相矛盾的精英主义基调,可能只是全世界潮流变化的一支。

否定性短语的语义极性 0218

跟朋友聊天,说起他最近给女朋友送的礼物,其中有一个“一次性卷发棒”。显然有歧义,是卷发一次性还是棒一次性?解释之后才知道是卷发一次性,意思就是临时做发型用的,时间一长或者头发一着水就又变直了。

让人想起很多美容美发广告常用的广告词“半永久”。不永久就不永久,何必非要沾永久的边说个半永久?其实就是人意识到了语用层面单独否定的别义,似乎在人们的理解中,否定词+谓词的结构的意义常常具有极性——说“非永久”,就让人以为是很短暂(一个极端),其实非永久的范围很大;为了表明不是这一极端,而是更往范围之中的某个值,就跟得另一极端沾边,说成“半永久”(当然,也有具体时间不好确定的原因)。

“不同意” 也是同理,实际中立没看法也是不同意,但人们的第一理解其实是反对。“不错” “不对” “不好” 也是,可是 “不反对” “不差” 就没有。为什么呢?是因为它们属于“不+负面义词汇”吗?但是“不错”为什么没这样呢?

去年的一堆随手记 0203

  1. 意音文字(如拉丁字母)是如何在符号形式与其所指之间建立起意义联系的?英语有“六书”吗?
  2. 在名物化问题上:
    (1)现代汉语(尤其是主谓结构做主宾语时)的名物化倾向是否主要是受到了印欧语言的影响?例如解决问题→问题的解决
    (2)印欧语言的名物化用法是否影响或体现了其基本的思考方式?例如是主体→有主体性,花很红→花有红性
    (3)一个表达在名物化前后,意义发生变化了吗?名物化是否等于名词化,也即是否仅仅是为了满足语法规定的变形手段?例如花很红→花有红性,后者这种表达似乎借助了概念隐喻的手段,让人一下子感觉到花和红性是可以彼此分离的两个东西,花有红性,同时也默默宣告着花可以没有红性,花非红性;而前者这种表达似乎没有这么明显的感觉,好像花和红是合一的——当然,花也可以不红,但前者这句话似乎不宣告这个反面。
  3. 现代汉语中有些词语是直接用动作、职责去转指其施事,语法上来看则是VP兼NP或名词转义,例如:导演、助教、助理、保洁、司机(?)、主管(?)、保镖(?)、辅助(?,游戏用语);教务、财务、人事
    ——2021.8补:从历史语言学考虑 “-务” 的本义(从事、致力于),它现在应该视作独立的语素,表达 “管理……的人员” 的意思。因此和前面几组例子不同,“X务“ 不是词语整体转义,而是词语内部转义,务财→财务,务教(学)→教务。其实 ”司-“ 的本义也是如此(掌管、职掌),但却没有发生类似的内部转义,像 ”司机“ 似乎还是整体转义,这又是为什么呢?
  4. A和B在某一方面相同≠A和B有共性?
    日常的语言和哲学直觉里,“在某一点上相同”和“有共性”往往是可以互换的:说A和B相同,就是说二者至少在某一个方面相同,就此方面而言二者构成了或同属于一个集合/聚合类,这个聚合类标明的就是共性。例如,在都是动物方面我和小狗相同,亦可说,我和小狗在身为动物这一点上有共性,亦可说,我和小狗同属于动物类。得出哪个聚合类也不是一定的,因为集合间的交并父子等关系决定了同属于一个聚合类的元素亦可能同属于另一个聚合类,要看说话人的意图。例如,我和小狗既同属于动物类,也同属于哺乳动物类,后者包含前者;既同属于哺乳生物类,也同属于能摄食的生物类,处于二者的交集。
    可是,两种表达的语用义并不一致,因而有着不同的对话功能。(1)有时,后者是可接受的,前者却不行。例如,说“我和小狗有共性”,这是可以接受的;但若说“我和小狗相同”,就显得怪异,即便明确点出聚合类,“我和小狗就都是动物这一点上相同”,也很奇怪,而且似乎有违合作原则,让人觉得说了一句废话。这种差异似乎表明,日常对话容许点明聚合类的存在(我和小狗有共性),但抗拒点明具体是哪个聚合类(有什么共性),否则就极易打破合作原则。而这种模糊性似乎恰恰起到了传递信息的作用,好像说话人应该有意把弄清是哪个聚合类的解读任务交给听话人自己去完成,以便实现说话—听话过程中的意义传达;假如说话人自己直接点明是哪个聚合类,没有需要听话人主动解读的东西,合作原则就立刻被打破,好像说了一句废话、传达意义无效。(2)可能正是出于这样的语言习惯,有时,人们就算想表达前者,也偏要采取后者的形式。例如,要比较苹果和苹果梨这两种水果,人们很倾向于说它俩有共性,而不太会说它俩具体在某一点上相同,即便后面可能马上就要跟着说到底是哪一点。是语体问题吗?“有共性”这种说法听上去更正式?还是转喻?点明一个聚合类蕴涵存在聚合类,于是用后者指代前者?
  5. “Powerpoint”这个软件的名字是什么意思?课上老师夸一个学生说“You just made a powerful point”,也许,“PowerPoint”就是想说这个软件可以供人制作幻灯片,来展示自己有力的观点。
  6. 汉英巧合对应:
    摩天 —— skyscrape
    燕、咽 —— swallow1、swallow2
  7. “自由”——旧称“自繇”,由自、从自、随自己(的意志)行事
  8. “有疼痛感”和“处于疼痛状态”的表达效果似乎有区别,例如普特南举的章鱼和人疼痛的例子,说“章鱼有疼痛感”和“章鱼处于疼痛状态”,似乎后者相对更易接受一些。为什么呢?也许是隐喻效力有区别?
    可以认为,“有……”和“处于……”都是隐喻式的表达,前者是物体隐喻,来源于占有、财产权,后者是空间隐喻或容器隐喻,来源于人在空间中生活或与物件交互的感知体验。那么就容易看出,前者的来源更私人、更不可见(比如别人是否占有一张桌子),后者的来源则相对更公共或更易见(比如别人是否站在桌子旁边),这或许是其解释效力有差别的原因。

2021

为什么死亡有魅力 1218

人们似乎总喜欢怀旧,回忆童年、回忆青春、看过去的影像是许多人都有的兴趣。也许,低清的、模糊的画质,刚好与模糊的、不清楚的儿时早年记忆相同?灵感的转瞬即逝,就像大脑记不住梦,也许这二者是大脑的同一套工作机制?

由此忽然就明白为什么哲学家喜欢谈死亡。死亡不是消失,不是存在的停止/存在物的消失,因为存在的东西从不消失(whatever is cannot not be)、存在从不停止。存在的基本单位是不生不灭的,但复合体是有生灭的,其生灭就是组成它的基本单位的结构顺序改变,结构一变,有结构的复合体就不存在了。当然这是从存在论/本体论意义上说的。

也许认识论上也有同样的道理。人认识的一个东西的死亡,其实不是消失,而是它在认识论意义上的同一性的停止、改变——死的东西只是变了,而不是没了。花死人死,死前死后一秒的物质构成没有本质变化,但对人来说却是很大的死生之隔。死了跟睡着了到底有什么区别呢?——睡着的人在人的认识中还保留着人格同一性、生命的同一性,人们认识中的“人”本质上是一个集合体,能运动、能思维、能说话、有人格的动物等等,物质构成的非本质改变导致的却是这些特征、性质的本质性改变,从而使人认识中的“人”不再成立了,也就是人死了。

死亡本身的魅力就在这里,就在于在那没有消亡和停止的存在的世界里出现的消亡和停止!同一性,其实是多么好的梦啊,事物哪能保持同一性呢?(虽然梦不见得就是坏事。)所以解释物死人死,人们说“离去”,去了就再也不回来。回不来这里,同一性变了,就相当于死了。

人们说同一性,其实带有多大的中心主义啊!英雄出征一去不回,这是明显的视死如归。可其实任何不期望回来的离去、任何打破了同一性中心主义幻想的行为,都是死亡。走他乡是,怀旧是,就连领会一个东西也是。远走他乡就不抱回来的期望了,怀旧是“沉浸”在过去的记忆里不出来,领会则是离开无知的状态。怀旧的情绪,就是想一头扎进过去,扎进从前,在里面游。朝闻道,夕死可矣,一样。真是印证了人只能拥有当下——因为离开现在,就是死亡。

而且视死如归,居然说的是“归”!想弄清小时候记忆不清楚时的故事,也是死亡,原来出生也是死亡。归乡,起源/开端,本原。为什么古希腊人这么看重本原。怀旧让人想哭,新生的婴儿也哭。

味道的隐喻 1207

心酸、鼻子一酸,(歌)声甜、人甜,痛苦、受苦,辛苦、艰辛(辛即辣);咸好像还没有隐喻化。

为什么恋爱中的人们接受乖哄?1206

为什么在恋爱问题上有些人接受 “吵架后就应该{某一方}先道歉” 的立场?之所以想到这个问题,是因为泰勒斯威夫特最近重制专辑《Red》时给歌曲《All too well》拍了新的MV,里面的厨房桥段里,大龄的男主角与年轻的女主角吵了起来。女主角生气是因为男主角在餐桌上只顾着跟来聚会的朋友谈话,完全无视自己;男主角则完全不理解女主角为何生气,自己组织聚会当然要主动跟朋友交谈。这一冲突生动地显示了两个人的年龄差距所造成的思维差异,就像大人带孩子出去参加饭局,肯定不会在意、明白小孩儿看重的是什么、会为什么事而生气。于是,就像大人常常乖哄(实际是一种敷衍)生气哭闹的小孩儿一样,男主角最后示弱,主动跟女主角说自己错了——尽管他实际还是没有理解女主角生气的地方到底是什么。

这种做法好吗?为了有条理地分析这个问题,分几种情况讨论:

最强的预设情况是:无论因为什么吵架,都应该由{固定的某一方}主动道歉。这种立场天然容纳不理解的道歉(如上面的男主角),因为它不关注吵架的双方到底各有什么问题,而固定要求某一方先示弱、道歉(都应该男方先道歉/都应该女方先道歉)。这种要求似乎不太合理,不问事由、不看情况而强行要求某一方,怎么看也不是健康的处理人际关系的方式。不过为什么这种说法还有市场呢?

最强的预设不合理,考虑次弱的预设:无论因为什么吵架,都应该有一方主动道歉。这种立场同样容纳不理解的道歉,只不过不固定是男方还是女方。这种预设的道理在哪里?似乎是说,恋爱双方虽然吵架,但彼此都还想要继续经营这段关系,为此不应该咬住一次争吵不放、得理才饶人,而应该学会适当地委屈自己,不问具体事理,更多地为了这段恋爱关系考虑而主动示弱。这种 “相爱免不了委屈自己” 的道理似乎是很多人认可的,但仍不免有问题,比如,这种委屈自己的做法难道不会让人暗暗地积攒不满吗?现实中也确实有很多情侣、夫妻因为种种小事上的委屈而出现感情裂痕,最终分手,这不正说明了 “为了这段关系不问事理” 的做法很可能不利于感情发展吗?此外,这种预设也没有说清楚我们应该根据什么来决定道歉的是哪方。

最弱的预设:无论因为什么吵架,都应由有错的一方道歉。这种预设相当于把是否有错作为是否道歉的条件,看起来也是最自然、最公允的立场,但为什么这种立场有许多人不接受呢?甚至还有人鼓吹 “爱情没有对错” 之类的说法?这个问题或许得去问哪些不接受的人,但作为反思,我们不妨把问题转化为——这种立场本身可能遇到什么问题?似乎还确实有一些,比如,吵架的事情可能很复杂,难以直接分出对错。可是,难又如何呢?想要分析总归能分析出个对错因果的,双方各自为各自犯错的地方道歉不就行了吗?为什么现实中的情侣好像很少这样做?又比如,”无名火“ 真的存在,有时候生气的人也不清楚自己为什么生气。可这是真的吗?真的是他不清楚,还是他心里其实知道,只不过自知理亏,所以嘴上掩饰说自己不清楚呢?

一种明显公允的做法,在现实中却似乎很少有情侣做。结合自己日常使用语言的经历,笔者只能做这样一种(不无恶意的)揣测:也许是因为,人们羞于承认自己理亏的心理在亲密的人际关系中更加眼中。在一般的民事纠纷里我们常常遇到这样的情况:本来争端很严重的两个人,争执到某个点上忽然就 “和解” 了,同意协商了事。这种情况往往是因为双方在争吵过程中无意间廓清了某些误解,发现是自己误会了对方/做错了某事,但又羞于承认或因为害怕损失而不愿承认,于是正好彼此借坡下驴,同意了事,以免纠缠到最后暴露自己理亏。类似地,之所以很少有情侣坚持论理,或许也是因为双方在争吵过程中都发现了自己犯错的地方,但又格外羞于承认(这种推测是比较符合直觉的,比起陌生人,我们更在乎关系亲密的人,因而在其面前更易羞怯),于是双方暗自达成默契,彼此和解,以免吵下去暴露自己的理亏处。

这个揣测可以有效地解释恋爱关系里的一些 “前后矛盾” 的难题。比如上面MV的例子里,女主角明明在为男朋友在聚会上忽视自己的感受、不重视自己而生气,为什么她后来又能接受男主角敷衍性的道歉呢?男主角只是嘴上说对不起,但心里其实依然不明白女主角为何生气啊。难道说她忽然放弃了自己看重的东西,觉得男朋友不明白这点也可以了?
解释①:这种前后矛盾可以用刚才的揣测解释。女主角本来因为男朋友忽视自己而非常生气,但在吵架的过程中慢慢意识到自己可能确实要求过强了,有做得不对的地方,于是接受了道歉。——这个解释讲得通。但剩下的一个小问题是,下次呢?如果下次再遇到类似的情况,女主角是该继续期待/要求男朋友多关注自己(这次做错的地方),还是索性放弃这个念想(委屈自己)呢?好像两个选择都不怎么好。
解释②:女主角认为男主角在不明事理的情况下就向自己道歉,表明男主角还是在乎自己的,他主动道歉的表现(重视女朋友)弥补了他在餐桌上不关心自己的表现(忽视女朋友),于是接受了道歉。——问题是,这种东西真的能量化、计算出某种 “关心我的总量” 吗?如果一种表现能弥补另一种表现,那女主角最开始何必生气呢?她想想男主角以前做过的在乎自己的事,直接拿来弥补餐桌上的表现不就行了吗?甚至更一般地,如果一种表现能弥补另一种表现,那岂不就意味着,只要男主角最后能维持关心总量为正,他可以随便做伤害女主角的事吗?这太荒谬了。因此,只能认为表现是不能相互弥补的,事情、道理的对错只能就事论事,而不能做量化计算。

小结:恋爱中的人们接受乖哄/敷衍性的道歉,是因为在争吵中双方都意识到了自己的理亏处,于是,为了掩盖自己理亏的羞怯,他们选择了乖哄这种能最快了事、立刻结束理辩(以免暴露自己的错处)的做法。

如果笔者的这种想法没错的话,那乖哄这种做法自然就是可以接受的了,不说多好,至少不差——至少,它看似不讲道理的表象背后其实还是讲道理的,只不过是双方基于实践考虑选择不将道理彻底扯清楚、扯明白。就像法律上的民事纠纷和解一样,既然双方实际上都接受讲道理办事(意识到了自己的理亏处并为之羞怯,自然表明人还是讲道理的),只是嘴上不愿承认,那直接和解也就是可接受的、很实际的做法了,不必强求他们非得嘴上也承认自己的理亏处。

爱是否真的具备排他性 1204

为什么人们总是下意识地将爱理解为独占的、排他的?明明人们都知道并且在现实中体会过爱并不独一,爱上一个东西从来不意味着不(能)爱其他东西。甚至,人们会乐意做 “我只爱你一个人” 这种明知不可能的承诺,还觉得这种虚假/无效承诺反而是爱得深的体现。这岂不是荒谬吗?

只有爱过才知道——可恰恰是恋爱的人尤其不容易意识到这个问题。似乎,爱是为数不多的就算亲身实践也无益于知识的人类活动。

一种社会习俗——难道说社会习俗的力量就如此强大,不仅能让人稀里糊涂地决定自己的人生大事,而且还能让人这么做时心甘情愿、不以为意吗?

网页内容清理技巧 1112

一些网站会在网页源代码里加入自动生成的乱码,一旦前端复制页面上的文字,就会把白色底色的乱码文字一并复制出来,对用户来说极不方便!尤其是用Discuz模板建站的论坛网站,许多人发帖根本不注意格式,空格、中英文符号、空行乱用,再加上网站本身的防复制乱码,想简单看个原文简直难于登天。这里记录一下最近一次处理这样的网站时用到的快速清理小技巧。

清理这些乱码的核心思路是在前端把防复制乱码对应的元素全部设置为不显示。首先,打开控制台,找到正文所在的html元素,观察和推测乱码出现的规律和方式。笔者最常见的一种情况是乱码在<body>里用<span>通过自定义CSS决定是否显示出来,并且统一赋类为<font class="jammer">——既然有统一的类,那问题就很好解决了!只需要在字体参数里规定其style为不予显示,也即加上style="display:none",就不再会有乱码了!所以接下来,使用类似 ”Search and Replace“ 这样的浏览器插件(熟悉命令或许也可以用浏览器自带的控制台实现批量替换?),把网页上所有的 <font class="jammer" 都替换成 <font class="jammer" style="display:none" 就可以了。注意替换时不要把右尖括号也带进去,因为字体的参数可能有很多,并非止于class

清理了乱码,就可以直接把纯正文复制出来,放进Word按自己喜欢的样子编辑了。但又可能遇到中英文字符乱用、空格乱加、换行跟手动换行不分、用空格代替缩进等问题(小学计算机课能不能好好上!),其中大多数都可以简单地用Word的替换功能批量替换一两次解决,但也有一些不太好做替换处理——比如文中的引号都是半角英文引号,批量替换成中文引号后Word常常不分左右,全都替换成中文右引号。怎么解决呢?其实对于中文全角引号,记得替换时在左引号前加上一个空格(或任何独特字符),批量替换就能正确识别左右引号了,替换完成后再把所有的空格(或之前所选的独特字符)用替换批量删掉即可。另外补充一点,Word的替换功能是支持标号的,比如上面这个问题可以这么操作:查找内容为(")(*)("),替换为 “\2”,意思是查找形如“两个半角引号中夹任意数量字符”的字符串,并给第一个半角引号、中夹内容、第二个半角引号分别标号1、2、3,然后将字符串以“空格+中文左引号+查找时标为2号的内容+中文右引号”的形式替换——这就实现了引号中间夹的内容不动,只把两边的英文引号换成中文左右引号的效果。

简单理解排列组合(借助有序数对) 1108

排列 A_{n}^{m}

例如,从10个人里选3个出来加以排列,共有多少种可能的排列方法?反过来思考更好理解——有3个空位需要填补,备选人数总共有10人,共计有多少种可能填法。显然,空位①上有10个可能人选,空位②只剩9个(因为有一个已经被拿去填空位①了),空位③只剩8个,故而可能填法总共有10\times9\times8种;也就是从10开始依次往下乘,有多少个空位就往下乘多少位,10往下乘了3位,就是乘到8(10作为起点本身也算一位)。故而推广开去,n个对象里面挑m个出来加以排列,可能的排列方法的总数就是从n开始往下乘,乘m位,也即

\underbrace{n\times (n-1)\times \cdots \times (n-m+1)}_{总共m个}

这么多种。

“往下乘m位” 这件事该怎么用数学语言表示呢?这就得利用阶乘,从n开始往下乘m位,就是从n的阶乘里把所有 (n-m+1) 之后的因子全都除掉——这不就相当于除掉 (n-m) 的阶乘嘛!如下式:

\underbrace{ n\times (n-1)\times \cdots \times (n-m+1) \times \underbrace{ (n-m) \times \cdots \times 1}_{(n-m)!} }_{n!}

总结之,从n个对象里面挑出m个加以排列,就是给m个空位依次填上对象,故而其可能填法的总数是从n开始往下乘一共乘m位,也就是从n的阶乘里把(n-m)的阶乘除掉。现在我们就可以理解为什么排列是这样定义的了:A_{n}^{m}=\frac{n!}{(n-m)!}

组合 C_{n}^{m}

刚才我们用依次填空位的类比来理解排列,“依次” 意味着排列中的各个对象是有顺序的,空位①上填了对象甲,填空位②时甲就被排除在可能的人选范围之外了。假如我们不要求有顺序呢?这就引出了组合与排列的区别,组合只要求选出的m个对象在一块就行了,不要求其排列顺序。我们该如何用数学语言体现 “去掉顺序” 这件事?

考虑之前提到的集合与有序数对之间的关系!集合与有序数对的区别,恰恰也是无序与有序!考虑一个三元集合跟同样由这三元构成的有序数组(三个以上就不能叫 “对” 了,故而改叫数组)之间的关系:

\{a, b, c\} \leftrightarrows \begin{matrix} \\(a,b,c)\ \\(a,c,b)\ \\(b,a,c)\ \\\cdots\end{matrix}

三个元素构成一个集合,现在拿这三个元素组成有序的数组,共有几种组法/顺序?这不又是填空位嘛!数组有三个空位要填,备选的对象就是集合里的那三个元素。所以再运用排列,三个对象里面挑三个出来加以排列,总共就有A_3^3这么多种排法,也即数组有这么多种可能的组法/顺序。推广开去,任何m个元素拿来做排列,总共就有A_m^m = \frac{m!}{(m-m)!} = \frac{m!}{0!=1} = m! 这么多种可能的顺序。

那么,从排列到组合的 “去掉顺序” ,也就相当于从原来n个里面挑m个排列的结果里,再把这 m! 种组法/顺序给除掉。这样,就实现只要求选出来的m个元素在一块儿(集合),而不要求它们之间按特定顺序排列(数组)的效果了。于是,组合便这样从排列那里定义过来: C_{n}^{m} = \frac{A_{n}^{m}}{m!} =\frac{n!}{(n-m)!m!}

“爱” 和 “喜欢” 是什么? 1031

“爱”很难定义,尤其是经过现代汉语的发展,其含义已经非常广,远超古汉语的“吝惜”和“羡慕”义。尽管“吝惜”义在今天还有很多人认可(爱之就是想私占之),但即便是在最典型的父母之爱和情侣之爱上,其用法也明显远多于简单的吝惜义。或许可以拒斥同一观,认为“爱”是含义不一的(unequivocal)?

次一档,什么是喜欢?我的第一感觉(记作A):喜欢一个东西,就是认为它好并且乐意付出自己的东西让它变得更好。此外网上还有一种很常见的回答(记作B):喜欢一个东西,就是认为它好并且想要得到它。

比较这两种回答,A和B的共同点是 “认为……好” 。虽然什么是 “好” 本身很难回答,不甚清楚,但是实际生活中我们在面对各种各样的情况时,似乎并不难抉择出什么是好,因此这点模糊性不是什么问题。不管我们如何描述喜欢的东西,“喜欢” 本身就始终带有一种认可的意味,因而也就常常可以归结到 “好” 身上,无论特定情景之下 “好” 具体指什么。A和B的差异是后半句,喜欢它到底是想得到它还是乐意使它更好?一种常见的错误观念是把二者糅合起来,说使它更好最终还是为了得到它,得到它才能更有效地令其变好。这种肤浅的调和论显然有很大的问题,它不仅表达了一种低俗、经不起现实推敲的人性论(人是并且始终是自私的),把积极的、利他的行为描摹得无比自私自利(不能有单纯的令别人好的行为,一切利他行为终归是利己行为),还有很强的生拼硬凑的马后炮之嫌(什么叫得到才能更有效地使之变好?这真的是现实,而不是为了逞论辩时的口舌之快而临时拼凑的观点吗?),而且本身也无法得到验证(如何判断和区分两种行为?)。

B是网上非常流行的观点,但笔者无论是在情感上还是在理论上都一直难以苟同。情感上,笔者觉得B把喜欢之情描绘得过于自我;理论上,B这种观点有很多解释不了的用例。考虑下面几个例子:
(1)阿珍很喜欢阿强
(2)阿珍特别喜欢阿强陪自己逛街
(3)小苏很喜欢这款小皮包
(4)年轻人聚会喜欢吃火锅
(5)我很喜欢今天的天气

这些例子毫无疑问都是我们生活中 “喜欢” 一词最常见、最自然的一些用法。B观点可以有效地解释例子(1)(3),但其余的例子都很难解释。支持B的人可能会反驳说,这是受到了语法形式的影响,例子(2)(4)中 “喜欢” 的宾语都是动作,刚好不能与只接受名性成分作宾语的 “得到” 一词搭配,所以B观点实际上得再加上一条,变成 “喜欢一个东西,就是认为它好,并且想要得到它,并且它本身可以被得到”。这种修正后的B观点站得住脚吗?依然不能!因为一个东西可不可以被得到是客观情况,把 ”本身可以被得到“ 加进B观点就意味着 ”喜欢“ 不再是个人纯粹的主观心理活动,还取决于被喜欢的事物的状态,这显然违背了我们的认识!我们平常说喜欢一个东西,似乎完全是主观的表达。更何况,这种修正后的B观点依然不足以解释例(5),”天气“ 从语法上说是名性的,可以做 ”得到“ 的宾语,难道说话人想要得到天气吗?明显不是,我们平时说自己喜欢一个天气的时候,并不想得到任何东西,甚至完全不考虑天气是否可以被得到这种问题,更别提判断并把判断结果纳入喜欢之情了。”天气“ 从语义上说不是单一的事物,不能被个人得到,难道说话人这里用 ”喜欢“ 用错了,或者跟喜欢人的喜欢不是同一个 ”喜欢“ 吗?都站不住脚。所以总而言之,观点B的解释力非常有限,不可能是 ”喜欢“ 的主要含义。

笔者自己的观点A则没有这方面的问题。首先,喜欢跟单纯的欣赏/认可有区别,欣赏/认可一个东西就是认为一个东西好,”喜欢“ 的含义则比这些还多一点,笔者觉得就是乐意付出自己的东西让它变得更好。比如例(5),我们说喜欢一个天气的时候,不仅在表达认可,还表达了自己的某种享受、乐意居于其中的情绪,而这种情绪用”乐意使之变得更好“解释起来最有效。喜欢一个天气,自然乐意让这个天气往自己喜欢的那个方向更进一步;喜欢吃火锅,自然乐意让吃火锅在自己更喜欢的那些方面更进一步;等等。其次,这里需要注意的是 ”好“ 的含义,如前所述,这里的 ”好“ 不是事物某个固定方面的好,而取决于主体在相应情景下赋予它的具体含义。比如吃火锅是个行为,”让吃火锅变得更好“ 这种说法本身让人不知所云,怎么吃火锅还变好呢?但在说话人说出 ”xxx喜欢吃火锅“ 时,他就不是在评价 ”吃火锅“ 这个带有概括性的行为/事物本身,而是他在当前情景下看到的那些方面,如热闹、方便等等,并且他也认为 xxx 会乐意让吃火锅的这些方面更进一步。即便是观点B最能解释的情侣之间的喜欢之情,同样可以如此解释,”阿珍喜欢阿强“,当然包含了阿珍愿意付出自己的东西来让阿强往自己喜欢的某些方面更进一步的隐隐倾向。

此外,不要混淆喜欢的乐意付出与得到的实际付出。小苏很喜欢小皮包,于是掏钱买下它,这只是付出自己的东西获得其所有权,而并不是喜欢之情的 ”付出自己的东西让它变得更好“,因为小苏对小皮包的喜欢可能并没有涉及她是否已经拥有它。这也是一个重点,喜欢之情是 ”乐意付出“ 而非真的付出,因为很多时候没法儿真的付出东西给被喜欢的事物,比如无论付出什么天气也不会为人所改变;”乐意“ 仅仅表达一种可能性情态,如果付出可以让被喜欢的事物变好的话,主体会付出的,比如喜欢一个天气就不会拒绝自己付出一些东西来让它变得更讨自己喜欢。(至于付不付得起、付出的手段和途径是什么等问题不需要考虑,因为这里说的是可能性情态,默认满足其他一切前提)

一种奇妙的、无时间感的幸福感觉——乐事即将发生但还未发生 0902

记录一下一种自己很久以前就感受过的奇妙感觉。大概是一种时间停滞的安全感,或者说一下子失去时间感的舒适,或许可以管它叫“即将发生的幸福”。

这种感觉出现在计划好或明确知道一件乐事将要发生但还未发生的时刻。(1)比如暑假回老家玩,吃过一顿满意的午饭后躺在靠窗的位置,一觉睡到下午四点自然醒,然后晚上还有馆子要去吃,能和一段时间没见了的兄弟姐妹一起抛开大人聊天玩耍。这种“即将发生的幸福”就出现在睡醒之后还没到晚上之前的这段时间,可见的短期未来会有很快乐的事发生,当下便无忧无虑,好像时间永久地停留在这种美好即将发生之前的情景,令人感到安全、舒适、享受、幸福。(2)又比如和好朋友一群人出去聚会吃饭玩耍,进饭店挑好桌子的那一刻,到桌游店挑好位置的那一刻。还没开始吃、开始玩,但确切地知道它们即将发生。在这些时候,人往往有一种非常独特的幸福感,好像舒服、安逸、幸福得没有了时间。竟然可以没有时间感,为什么呢?

民主与民意:不等价,民意是可以改变的 0829

古代民本思想 → 现代民主思想:
体恤民苦,模糊认识到民众是社会经济的生产力量(民生与经济维度) → 民众/人民建立政治制度并参与其运作(政治维度)。民众自己建立共同生活的制度/规范,参与自己建立起来的社会共同生活的运作,从此社会才不再是机械的、被动的所有人与所有物质的加总,而成为由社会契约、社会关系缔结起来的“共同体”,民众也从此才成为“人民”。似乎已经足够了。但人民创造社会文化(文化维度)这一点的位置在哪里?是哪个历史阶段应运而生的?

民主 =×= 按多数人民的意志行事
显然不等,盲从问题、多数人意见与集体真实利益不符问题、少数人权益问题……尽管现实中迫于行事成本和出于思维惯性经常这样做。不过第二个问题重要吗?民主似乎本来就不要求集体意见符合真实利益?或者,民主承认有除了民主意见之外的“真实”利益吗?由此引出:

民主 =×= 按全体人民的意志行事
重点在“全体”:即便全体人民的意见都一致,按此意见行事也可能实际上损害共同体。伯克(保守主义)的政治代表理论,实质代表(Virtual Representation) vs. 实际代表(Actual Representation)。但还是那个问题,民主要求符合真实利益吗?民主承认有集体意见之外的真实利益吗?
重点在“意志”:按人民的意志行事,是否意味着其执行者、实现者们(如政党、政府)完全被动地遵之行之?似乎不是,因为人民的意志不是固定的、天生的,而是可以改变、塑造的!由此引出:

民主 =?= 人民当家作主 =×= 服从民意
我党早期历史的宝贵经验:人民是应重视且可运用的社会决定性力量,民意是根本性但可受影响的政治合法性来源。民意是合法性根源并不意味着奉民意为不可违背的天命圣旨,不等于把民意当作一成不变的先天正当。如果民意是先天正当,那就压根没有革命的空间了!封建王朝的民众想不出比皇帝更好的统治方式,难道就听之信之,不去革命、改变帝制了吗?这显然太荒谬了。
关键是要看到,民意、民众的思想是可以受影响、可以塑造的。听起来好像很不正当,似乎革命者操控了“无辜”的民意,然而反观对立面,哪有“无辜的民意”?那无辜只是表象,无辜的民意实际上是统治者、统治意识形态和社会形态塑造着的民意。(马克思主义进入我党革命的一个切入点——民意作为社会意识是社会的、历史的,而不是先天“自然”、一成不变的。)故而搞革命要宣传“新”思想,要打破旧的统治意识形态对民众的思想形塑,才能让新思想深入民心,得到人民支持,为自己的政治提供正当性。从这个角度看,民意和物质力量一样,是可利用的宝贵资源!一个政党绝对不是被动的、机械的“民意传声筒”,而是能动的、主动的主体,既在根本上依赖民意,又可以不断影响民意。从这个角度看,近代的中国革命不是古典的“迎王师”,不是共产党一下子天降神威而后民众一呼百应,而是从群众中发家,边“打天下”边“变民心”。(至于民众有从众心理的问题,暂不考虑,因为无论什么时候、什么政制都不免有此问题,有人从众并不代表民意无意义。)
但 “塑造” 又不等于 “操控”,不能认为民众的思想是橡皮泥,任统治者或革命者随意拿捏。政党是能动的,民众也是能动的;“变民心” 不是单向过程,即既不是民众看谁厉害就 “无脑” 跟谁(尽管从众心理影响下会有人如此做),也不是政党变魔术般一下子掌控民意,而是民众与政党之间的双向选择和双向影响。这一点上我党早期历史又有宝贵经验:建农村根据地,把握农民这个社会决定性力量,给他们他们最需要的东西才能得到认同。(马克思主义进入我党革命的又一个切入点——物质力量的决定性作用,生产资料,生产力。) 为什么生产资料是最“需要”的?不仅仅是因为生产资料是人赖以生存的基础,更是因为只有让群众掌握生产资料,群众的生产力才能得到解放,政党得到的民意民心才能有真正的物质性、才是实在的物质力量。作为参照,回忆毛在五十年代推动妇女解放时的说法,大意是 “解放了妇女,就解放了社会一半的生产力” ,所谓 “妇女能顶半边天” 说的是真真切切的物质力量、生产力,而不是简单的基于性别比例的并列比喻。
不过这不意味着人民不再处于根本性地位,毕竟任何政党最终都离不开人民,而人民没有最终离不开的政党。总之,民众不是单纯因为听说共产党好、看见共产党厉害才选择共产党的,也不是单纯听了共产党的宣传就支持共产党的。那么,“塑造” 具体怎么做?什么样的 “塑造” 最有效?这就是政党实践的难题了。

两种道德考虑:基于实践与基于道理? 0824

某些社会议题上常见类似 “穿得太少,本来就危险” 与 “断人财路,如杀人父母” 之类的说法。抛开具体的表达形式和修辞手法,它们的基本含义其实都是表达(否定性的)道德建议,“穿得太少,本来就危险” → 女性不要/不应该穿得太少出门 ,“断人财路,如杀人父母” → 不要/不应该断人财路。

这类说法似乎是出于同一种道德逻辑——实践需要。诚然,女性受到侵害的责任应当由加害者承担,不应该让女性为此做牺牲,损失女性自由决定衣着的权益(假定不能穿得少的约束对女性确实是负担);赚钱也并不是让行为合理化的万能理由,有很多赚钱的做法是应予监管和打击的(例如炒价、诈骗、贩毒)。不过这些都是“基于道理”的,按理应该这样做,可是在实践过程中却无法完全按道理行事。例如面对加害者,道德的约束往往是无效的,这种情况下女性多穿一些或许确实有助于避免被盯上;又例如面对挣不义之财的人,个人直接加以阻止很可能给自己惹上麻烦,因而需要让步,不直接去“断人财路”。这些“基于实践”的道德考虑/道德建议并不是要否认前述道理,而是出于社会生活的现实需要,也只有在这个意义上,这些说法才是合理的。

基于集合论理解有序数对的定义 0823

按有序数对的定义,(a,b) := {a,{a,b}}

为什么有序数对跟集合有这样的关系?如何理解这个定义?

集合的基本特征之一是无序性,即无视内部元素的排列顺序,{a,b}和{b,a}只是同一个集合的不同写法。那么,怎样才能引入顺序,让元素的顺序在实质上起到区别作用呢?也即,怎样基于(无序的)集合定义出(有序的)数对,区别开a前b后和b前a后呢?

把其中一个元素人为地定为首项就可以了!换句话说,对于{a,{a,b}},我们可以认为它表示了“以a为集合{a,b}的首项”。{a,b}本来是无序的,现在人为规定首项为a,顺序自然也就明确了,是a在前b在后,进而可以用来表达有序数对(a,b). 有序的数对与无序的集合,差就差在顺序之有无,而这多出来的一个a,就是起到了表明在前项、确定顺序的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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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IPAC · 盗读记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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喃喃自忖,草草几行;漫思奇想,见笑大方;读者莫怪,乱言荒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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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6-25